姓名:胡政武
职称:讲师
教育背景:
1980年—1984年就读重庆师范大学数学系,获理学学位;
1987年—1989年就读于大连理工大学社科系,获第二学士学位;
1999年—2001年就读于西南政法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
2003年—2007年就读于西南政法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
工作经历:
1984年—1987年在重庆师范大学数学系担任辅导员工作;
1989年—1992年在重庆师范大学数学系担任辅导员。
1992年—1995年担任重庆师范大学学生处教育管理科长。
1995年—2004年担任重庆师范大学培训中心主任、金太阳宾馆总经理、重庆师范大学印刷厂厂长。
曾担任重庆市教育印刷协会副会长、重庆市沙坪坝区律师协会副会长、重庆大工律师事务所主任。
教授课程:《形势与政策》、《法律基础》、《思想品德与法律》、《民法》。
荣誉称号:多次获得重庆师范大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管理者以及重庆市教委“十佳”厂长、重庆市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