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重庆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重庆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有关要求,我院结合实际,制定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实施细则如下。
一、调剂工作安排
(一)所有接收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不通过其他渠道接收调剂考生。
(二)调剂服务系统将于2024年4月8日开通,我院调剂工作同步启动,4月28日前,完成所有调剂复试录取工作。接收调剂专业、缺额、接受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等信息,统一通过学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s://graduate.cqnu.edu.cn/)和调剂服务系统发布。
二、调剂要求
(一)接收调剂的基本条件:
1.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我校划定的专业复试分数线,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二)第一志愿报考以下专业(或专项计划)应遵循相关调剂要求。
1.报考照顾专业(指工学照顾专业、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医硕士、体育学、体育硕士)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之间,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之间调剂,按本类照顾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
2.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和普通计划之间的调剂,严格按照调剂程序和要求执行。
4.我校无临床医学类、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不接受以上类型的考生调剂。
(三)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不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
三、接受调剂的专业及条件设置
四、接受调剂专业资格审查、复试地点和时间安排
五、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023-65910997
JN江南·体育下载:023-65362714
六、其他说明
本细则未尽之处以上级部门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为准。
重庆师范大学JN江南·体育下载
2024年4月2日